晚餐时分迎来了好消息,那时是下午六点左右,李崇的马场,郊区。
唐欢正夹了一筷子芦笋往嘴巴里放,李崇的手机铃响起。李老板听电话,在十秒的沉默后他对来电者做出了回应,做得好。这三个字让唐欢瞬间从椅子上跳了起来,他打着手势做着口型——手机?
确实是手机。
人赃并获,釜底抽薪,安枕无忧。唐欢高兴的拉着李崇的手,一时激动竟说不出话来,那感觉类似沦陷区的百姓见到了八路军。太好了!
祥林嫂一般絮絮叨叨,唐欢把那几个溢美之词说的颠三倒四,他顺手操起醒过的红酒,给李崇斟了满满的一大杯。
我敬你。
唐欢欣喜,李崇淡定,而一旁被视为背景版的李景则十分无语。他第一次见人这么倒红酒的,咕噜咕噜灌满整个杯子,快溢出来了,暴殄天物,凋谢玫瑰花滋味的rti,干杯如牛饮,也亏的李崇喝的下去。
低俗。太没品味了!
晃了晃酒杯,闭上双眼,轻嗅酒香,抿一口慢品,流连忘返的触觉和口感,只可惜对面的那两个活物太膈应人,天杀的李崇,美酒配佳人,可怜自己,只能美酒配佳肴,寂寞如斯。
顾影自怜的李景自我定义为一枚闪亮的电灯泡,可还很有存在感的寻找自我认知,他哐的一声把酒杯搁上餐桌,在唐欢狐疑的侧头注目礼中,李景拿起餐巾抹了抹嘴唇,一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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