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江没有什么偏爱,只是单纯地因为摸到枪而激动,或许重活一次也不错,起码上一世永远不会有如此激动的时候,永远也摸不上枪。
常江学东西很快,而且拆装枪本身就是个技术活,不是个体力活儿,常江练了一会儿,便很娴熟了。
“行啊,兄弟!第一次摸枪装枪就这么有手感!有潜力!好好干!”黄禾从18岁上军校就开始摸枪,到现在都六年了,他见过的枪海了去了,他见过的打枪的人也数不胜数,所以常江在枪上的天赋他一眼就看出来了。
被黄禾夸了,常江还挺高兴的。他智商本来就不低,再加上他又喜欢,学得这么快自然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。跟老兵比还有点差距,但是在新兵里,这个成绩已经很好了。
有一把属于自己的枪,那种感觉真得难以言说,每天跟它同吃同住。跑步的时候背着它虽然觉得累,但是也心甘情愿。
不过在打靶之前的水平举枪训练很不好过,枪口枪挂上两块砖头,站立瞄准射击姿势保持两个小时不动,谁动一次,全体学员加10分钟。于是两个小时的训练竟生生地加到了三个半小时。
常江过程中也动了一次,真不是他想动,是胳膊突然抽筋了,他控制不住。
胳膊又酸又麻,像有无数条小虫子在里面爬,吮吸着血液,吞噬着皮肉,真得很痛苦,很痛苦。
因为不想让战友们继续加时,继续吃苦,常江完全是靠意志力硬顶下来的。
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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