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人,没有不爱枪的!
看着眼前硕大的银白色凶物,林木森真是说不出的喜欢,当莫五刚刚将手枪放在桌上,林木森第一时间就抄起了这把人间凶器--沙漠之鹰,好重,这是林木森的第一感觉。
“森哥,这把沙漠之鹰的总重量高达四斤多,口径12.7毫米,枪口爆出的烟火很大,容易灼伤人的眼睛,而且每次装弹只有七发,后坐力还特别大,根本不适用,不如改天我送你一把实用性更强的好枪算了。”莫五笑着说,这把沙漠之鹰是莫五的心爱之物,若是能够劝说林木森放弃,自然最好。
“重一点没事,正好可以锻炼臂力,至于装弹少、后坐力都没关系,我又不会拿着它去杀人!”林木森笑着说,莫五舍不得将沙漠之鹰送出去的心思都挂在脸上了,林木森岂会看不出来,只是自己实在喜欢这把枪,再说以莫五的路子再弄一把就是了,这家伙的路子可比自己宽多了。
沙漠之鹰这样的凶器,拿在黑社会手里,与其说是拿它来pk倒不如说拿它来装b更实际一点,硕大的枪身加上沉重的质量,简直就是一个小铁锤,而且其人间凶器的造型更是能够让敌人心胆皆丧。想起日后自己的敌人看见自己从衣服里摸出恐怖的沙鹰手枪,立刻就吓得跪地求饶的样子,林木森就yy的笑起来。
莫五见自己的劝说没起到效果,无奈的摇头,转身从经理室紧锁着的保险柜中取出两盒沙漠之鹰专用的子弹,放在桌上:“森哥,这是沙漠之鹰专用的子弹,以后用完了,你再来拿……”
“哈哈,那可多谢五哥了。”林木森嘿嘿笑着说,将硕大的沙漠之鹰c-h-a入后腰,顺手抓起桌子上莫五的雪茄,塞入自己的口袋中,然后抓起两盒沙漠之鹰的专用子弹塞入莫五为他准备好的手提包里,嘴里叼着粗大的雪茄,心满意足的转身离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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